贷款利率重定价日可协商,调不调你想清楚了吗?

成都商报房产 2024-11-6 10:48:03

对于存量房房贷的业主来说,11月1日起可迎来动态调整机制,购房人可与银行自行协商,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由于只能调整一次,到底调不调,怎么调,不同的选择会带来什么影响……都成为了技术性问题。对于普通购房人来说,如何做好这道题,给自己省下真金白银,就至关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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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利率需先转浮动利率

方能感受降息利好

要解好这道题,首先要了解目前的银行贷款利率机制。

据悉,目前房贷的贷款利率都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除开借款人与银行约定的不同加点外,贷款利率的不同主要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固定利率,一种是浮动利率。

对于固定利率而言,每年的还贷金额不受利率调整影响,保持购房时的固定利率;而浮动利率,则根据最新的LPR而浮动,此前绝大部分银行都是一年一调,一般是等到借款人与银行约定的重定价日之后,就可调整为最新的LPR执行新利率。

此次调整,主要是针对享受浮动利率的借款人,如果目前还保持固定利率,想要感受利率下调带来的利好,需要先向银行申请由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

例如张先生和银行的重定价日是每年的1月1日,那么2025年的1月1日,享受浮动利率的张先生,便可以按照最新的LPR进行利率调整,当前5年期及以上贷款的最新一期LPR为3.6%。如果张先生能享受到下浮30个基点的利好,那么届时其还贷利率将为3.3%。但如果张先生选择的是固定利率,也可以申请调整为浮动利率。

02

调整重定价周期后

怎么算自己的重定价日

而在11月1日之后,借款人可与银行自行协商重定价周期,是三个月、半年还是依旧一年一调?调整后又如何算自己的重定价日呢?

据了解,存量房贷调整重定价周期后,主要分两种情况。

一是原贷款合同每年1月1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确定的对应月份的1日为重定价日。以李小姐为例,其原来的重定价日是每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6个月后,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和7月1日;如果她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那么她此后的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4月1日、7月1日和10月1日。

其二,如果是以贷款发放日对月对日重定价的以调整后重定价周期和贷款发放日期确定的对应日期为重定价日。即李小姐原来的重定价日是3月15日,重定价周期调整为3个月后,她的重定价日将调整为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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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价周期只能调一次

怎么调关键看预期

而让借款人纠结的点在于:每笔房贷在贷款结清前仅有一次调整重定价周期的机会,不得进行多次调整。专业人士表示:具体调不调,主要看对后市的判断。

此前,有财经界专业人士分析,如果未来房贷利率依旧在下降通道中,那么3个月一调整,将是最划算的,意味着将及时享受到LPR的下降,得以最快速度感受到房贷的减轻。如果依然是一年一调,那么就可以出现房贷调整滞后的情况,如2025年2月,LPR再次下降的化,对于一年一调,且重定价日为1月1日的借款人而言,就要到2026年的重新定价日才能感受到,将多还近一年的“高”利率,稍显“痛苦”。

但值得关注的是,房贷利率不会一直处于下降通道中,如果未来,利率进入上升通道,选择3个月调整一次的借款人则可能面临相反的情况,将最快感受到房贷加息带来的还款增加;此时,选择一年一调的借款人则将最晚调整利率,可以晚几个月感受到加息带来的还款额增加。

一名资深人士表示:他准备调整为3个月一次,他表示,目前利率已经处于降低水平,持续下降的空间并不大。为了更早的感受到利率下降带来的利好,他决定将重定价周期改为短期,这样可避免长期等待。

还有银行如上海银行则约定,重定价周期调整后,如放款日在某周期的对应月份无相对应日的,以当月的最后一日为重定价日。还有银行则公告,调整后的重定价日,是从原定价日按照新选定的周期进行顺延,如原定价日为1月1日,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为3个月,则新的重定价日为1月1日,4月1日,7月1日,10月1日。具体的操作细则以借款人的银行公告为准。

贷款利率重定价日可协商,调不调你想清楚了吗?

幸福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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