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受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影响,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是普遍的社会现象,成为子女解决购房问题的首要选择。
但父母出资买房以后,房子究竟归谁呢?《民法典》针对父母出资购房的产权归属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相信大家看完这个文章以后,疑问就迎刃而解了!
01.
父母出资,婚前买房
①婚前买房,双方父母均出资,不论是登记在女方或男方名下,还是登记在男女双方名下,父母的出资都认定为是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全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一方(男方)父母出资全款购房,登记在另一方(女方)名下,如果没有其他约定,一般就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其他约定的除外。
③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房子产权依旧归支付首付款的子女所有。但是,如果将来离婚分割财产,另一方只能分割两个人婚后共同偿还房贷以及房子增值的那一部分。
哪怕婚后还贷,是由男方的工资偿还的房屋贷款,也属于婚后共同还贷。因为婚后男方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婚前买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房产是共同共有,或者没有特别约定,那离婚时那该房屋男女双方一人一半。
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约定按份共有,离婚时男女双方按约定的份额对该房屋享有产权。
02.
父母出资,婚后买房
①婚后,由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其子女购买房产,且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对于该出资,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后一方父母出全资为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对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明确预定赠与一方,那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一财产了。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③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的除外;
④婚后双方父母均出资,购买房屋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或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有例外,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⑤结婚之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该方子女名下,但父母并无将房产赠与给子女的意思,而只是让子女挂名登记,该房屋不属于夫妻一方或双方的财产,属于一方父母的财产,但是一方父母应保留相关证据材料。
结语:
民法典生效后,子女登记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单方的赠与。但是,子女婚后买房,父母出资,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因此,建议婚后买房,父母出资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的协议,明确约定该出资的性质,属于借款还是赠与。
如果是赠与,还需要约定赠与给谁,是赠与给自己子女?还是赠与子女夫妻双方?如果是借款,还需要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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