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上写着以房抵押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我国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以房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即意味着抵押不能对抗其他人。
所以,在民间借贷中,为了最大限度的保障出借人的借款有保障,往往都以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的担保人提供房屋进行担保,将来一旦出现借款人不还钱情况发生,出借人就可以要求拍卖借款人的房屋来抵偿债务。
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今天在甲出借人处借了100万,明天借款人跑到乙出借人处借了200万,但是乙办理了抵押登记,那么将来借款人不还钱,在还款顺序上,乙排在甲的前面,而不看是不是先从甲处借的钱。
这就提醒借钱时,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不要押房产证在出借人那里,没有用,办理了抵押登记,就意味着将来实现债权有了保障。